要求在六月底之前就要收回第一批一百万两赃款,其中顺天府衙这边要上缴六十万两,都察院与刑部这边要上缴四十万两,到九月底之前,收回第二批赃款,也是一百万两,顺天府衙和都察院、刑部这边各五十万两,其余赃款经过发卖之后在年底之前上缴完毕。